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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中文站 6月30日報道
美國最高法院周一駁回了谷歌(微博)在一宗軟件版權訴案中提出的上訴申請,維持原先的判決,即允許甲骨文向使用其Java編程語言的公司收取專利版稅。
聯邦巡回法庭上訴法庭在2014年5月作出了對甲骨文有利的裁決,這一判決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支持。谷歌之前提出,Java語言應該是免費使用的,它不用支付專利版稅。
谷歌稱,上訴法庭的裁決為計算機科學提供了一個具有破壞性的先例。
該案爭論的焦點是Java API。甲骨文聲稱自己擁有Java API的版權,而谷歌在其Android移動操作系統中使用了Java API。谷歌則提出反對意見稱,即便情況真是那樣,它使用Java API也符合合理使用原則,這意味著它使用Java API是完全合法并且可行的。
但在法庭就此作出裁決之前,谷歌就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訴申請。
法律界的某些學者認為,如果API能夠被認定為版權法保護的對象,那就會引發大量無聊的訴訟,并且不利于開發員們去開發使用API的應用。
更重要地是,如果甲骨文勝訴,整個軟件行業都會感到很緊張,因為如果它們的API模仿了熱門計算機程序尤其是Java的API,很多軟件公司就會成為版權侵權訴訟的對象。其次,很多公司必須投入大量資源來開發它們自己的API,而不是免費使用更成熟的編程語言的API。
由于最高法院駁回了谷歌的上訴申請,因此它實際上可以說是甲骨文取得的又一次勝利。該案的判決結果證明,API也是版權主體,至少在谷歌想出其他的法律攻擊角度之前,法庭在2014年5月所作的裁決就是有效的。(林靖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