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美國發明專利有巴黎公約和專利合作條約(簡稱 PCT)這兩種途徑方式提出申請。
巴黎公約途徑
在中國申請后,在第一在先專利申請日(即優先權日)起 12個月屆滿前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專利申請,可以享受優先權的待遇,需要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
申請所需文件資料
1、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
2、申請信息:申請人及發明人中英文名稱/姓名、地址及郵編,申請國家,聯系人等;
3、如果要求優先權,還需提供在先申請的受理通知書及在先申請的優先權證明文件(優先權證明文件可以在申請同時或自優先權日起16個月內提交);
4、小規模實體陳述書(如申請人為個人,或少于500人之中小企業,或非營利性團體);
5、宣誓書及委托書。
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
PCT是《專利合作條約》的英文縮寫,是有關專利申請的國際條約。根據PCT的規定,申請人可以通過PCT途徑遞交國際申請,指定向全球幾乎所有國家申請專利,即在中國在先申請的申請日(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PCT國際專利申請,在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向USPTO局提出進入申請。
USPTO專利申請審批流程
1、由發明人或其授權之人提交申請 ;
2、USPTO受理部門接收,確定收到日并給出申請號 ;
3、由申請部門進行形式審查并確定申請日,完成文件處理和數據采集,同時由權利轉讓部門處理涉及權利轉讓事務 ;
4、分類 ;
5、按分類號將申請分配到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審查流程主要包括:
①形式審查和檢索;
②實質審查;
③申請人答復;
④再次審查;
⑤作出最終決定等內容 。
6、對決定不服的可向專利申訴和抵觸委員會提出上訴。
申請所需文件資料
1、提交的原始申請文件及PCT請求書或已公布的PCT申請小冊子;
2、國際檢索報告;
3、按專利合作條約第19條提出的修改過的權利要求(如有);
4、國際初審報告,按專利合作條約第34條修改的申請文件(如有);
5、小規模實體陳述書(如申請人為個人,或少于500人之中小企業,或非營利性團體);
6、宣誓書及委托書。
美國發明專利維持與保護
1、維持階段:美國發明專利需要交納三次專利維持費,分別為:第三年半、第七年半、第十一年半;
2、保護時效:發明專利的保護期實行雙重標準,即自申請之日起20年或者獲得專利證書之日起17年,取期限較長的那個為專利的實際保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