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終審被判侵權無需向格力賠償道歉
時間:2015/7/17 15:35:47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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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廣州日報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5-07/16/content_2968583.htm
廣州日報訊 (記者方晴)格力、美的商標大戰昨日有了結果。昨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和撤銷了珠海市中級法院的6項相關判決,并駁回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美的公司不得再生產銷售涉案的空調型號,但無需賠償和公開道歉。
據珠海中院一審查明,2010年2月8日,格力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國家商標局)申請“五谷豐登”商標注冊。2011年4月21日,該商標被核準注冊并予公告,注冊有效期為十年。格力公司分別于2011年11月8日、2013年1月16日在泰鋒公司、蘇寧電器拱北店公證購買了美的公司制造的被訴侵權空調器。被訴侵權空調器上貼有“五谷豐登”標識。此外,美的公司在其網站上展示了副品牌名稱為“五谷豐登”的19款空調器產品。
判決稱,美的公司未經格力公司許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格力公司本案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侵害了格力公司本案注冊商標專用權。
法院同時認為,格力公司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不能成立,其請求以美的公司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作為計算賠償損失的依據,不應得到支持。格力公司請求法院判令美的公司在其網站以及全國性的報紙上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該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應得到支持。(記者方晴)
發布時間:2015/7/17 15:35:47[ 打印本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