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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如果手中沒有一份中文的商標注冊證,外國企業很可能會發現很難行使自己的權利。
外媒稱,中國新商標法生效一年來,幾乎沒有跡象顯示國際品牌在中國行使自己的權利正變得哪怕是略微容易一些。
據英國《金融時報》網站4月29日報道,新法規的初衷在于,降低行使商標權的難度,并在侵犯知識產權問題上提供更大透明度和更有力的問責。
報道說,隨著最近中國電商銷售飛漲的速度超過美國,很容易理解為什么越來越多的西方企業想搭上中國市場的順風車。然而,一些企業依然發現很難在中國保護自己的品牌。
報道稱,理論上,如今中國的商標保護應該更簡單明了,但在這方面仍存在許多企業或許沒有意識到的巨大“陷阱”。
在國際上注冊商標時,多數企業都會利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的國際商標體系申請在中國受保護。這理應為它們提供與在中國注冊商標相同的權利和保護。但是,如果手中沒有一份中文的商標注冊證,這些企業很可能會發現很難行使自己的權利。
西方企業還需要注意一些別的陷阱。例如,如果企業使用了注冊商標標志,卻沒有在中國為該品牌名稱注冊有效的商標,可能會招致相當于該企業年營業額20%的罰款。
大多數企業沒有意識到這是一種受到中國政府嚴格監管的違法行為。另外,一些企業發現自己的產品在中國被偽造并被注冊,但它們卻無法阻止這些侵權行為,因為它們沒有中國版商標。
最近一個應用該規定的例子是,法國紅酒公司卡思黛樂因商標侵權行為而被處以500萬美元罰款。卡思黛樂此前一直使用中文譯名“卡斯特”在華銷售,但沒能搞到中國版商標。
這給上海一家紅酒公司的所有人創造了可乘之機,這個人知道該產品的知名度,并注冊了這一商標。當發現上海班提酒業公司及其所有人李道之一直在使用“卡斯特”的名字銷售紅酒后,卡思黛樂試圖讓有關部門撤銷李道之的商標,但未能成功,卡思黛樂反而因商標侵權被處以罰款。
冒牌商品可對正品的銷量及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響。為防止這種情況,西方企業需要確保搞到它們打算在中國用于營銷的商標。
由于企業希望打入蓬勃發展的中國市場,過去一年里,在華商標注冊數量顯著增加。但企業對中國商標法規的認識仍不完善。如果西方企業希望在中國銷售其產品,它們需要意識到可能存在的陷阱,并在付諸行動前尋求意見。
報道說,在執法方面,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有很多官員會以相對便宜的費用代表西方企業行使其知識產權,但選擇擁有適當企業代理經驗的正確人選可能并非易事,或許需要實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