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型科技企業兼具“小微”和“科技”雙重特征。因為“小微”,所以缺乏可用作貸款擔保的有形資產;因為“科技”,所以知識產權無形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高。這種雙重特征,為該類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近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中,對加大科技創新型小微企業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支持力度提出了指導意見,指明了發展的方向。因此,盡快完善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機制也就成為當務之急。
我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經歷20多年發展,進展迅速,成績顯著。僅2012年,國內專利質押額達到400余億元,創歷史新高。然而,我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畢竟還處于初級階段,距離企業的融資需求和國家的發展戰略要求還有著巨大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機制、財政直接資助機制、參與主體風險分擔機制及交易市場建設機制的不完善。因而,筆者認為,完善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機制應當是以價值評估機制為基礎,財政直接支持機制為激勵,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為原則,交易市場建設機制為依托,政府服務機制為保障的全方位、立體化質押融資機制。
對完善價值評估機制來說,就是必須加快完善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的準則和指南體系;加快知識產權評估人才的培養和考核、提高評估人員素質、加強專家庫建設、重視產學研合作;發展和規范資產評估機構,鼓勵和支持非盈利評估機構的發展;加快知識產權評估數據庫和案例庫的建設。資產評估界要加強理論研究,創新和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方法。不斷提升評估師的職業道德修養、專業能力和水平。銀行應該轉變觀念,重新認識知識產權的價值特性,建立新的貸款審核標準。
對財政直接資助機制而言,財政直接資助的形式可以是貼息、補貼或獎勵等方式。其中,貼息的對象是小微型科技企業,而補貼或獎勵的對象則可以是企業、銀行、評估機構、擔保和再擔保機構、保險機構。對企業而言,財政直接資助可以降低融資成本,減輕企業負擔,讓企業把錢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在此基礎上,要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實踐中,可考慮設立由財政與民間機構共同出資設立的擔保基金,多發揮政策性、互助性擔保機構的作用。與商業性擔保相比,政策性擔保更能體現國家對小微型科技企業的扶持,而建立在同行業、同區域基礎上的互助性擔保在控制企業風險方面具有優勢,并可以提高企業質押積極性。
同時,還要完善交易市場建設機制。在一定程度上,產權交易市場的發展和完善,可以保證知識產權能順利轉讓、許可和變現,也是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順利開展的一個重要條件。筆者認為,應制定規章制度,充分發揮各地現有專利展示交易中心的平臺作用,鼓勵和扶持知識產權代理、評估、仲裁、訴訟、交易等中介服務組織,開展相關的中介服務。此外,還應建立健全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等組成的產學研創新體系,推動知識產權向小微型科技企業的轉化,并建立相應的托管、包裝和孵化服務,形成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體系。(知識產權報 作者 李正明 楊行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