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條件
1、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有自主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活動;
3、按規定范圍列支研發經費,單獨設立明細賬;
4、補助企業自身投入的研發經費,不包括來自各級政府部門的科技活動資金。
二、研發費核定方式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在我市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依法填報《企業科技項目情況表》和《企業科技活動及相關情況表》,國家統計部門核定數為依據
2、其他企業:開展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備案工作,以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年度納稅申報時自行申報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數為依據。
三、資金補助
1、企業上一年研發經費支出額不足1億元的,按支出額的5%給予補助。
2、企業上一年研發經費高于(含)1億元,不足5億元的,對其中1億元給予500萬元補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額的2.5%給予補助。
3、企業上一年研發經費支出額高于(含)5億元、不足10億元的,對其中5億元給予1500萬元補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額的2%給予補助。
4、企業上一年研發經費支出額高于(含)10億元的,對其中10億元給予2500萬元補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額的1%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