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時間:2016/10/17 10:49:42 【字體:
大 中 小】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一、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業;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二、對企業的好處:
1、財政補貼:申請材料獲省受理,補貼20萬;通過認定,補貼100萬
2、稅收減免:認定成功企業所得稅稅率由原25%降為15%
3、加計扣除:在稅收減免基礎上,形成無形資產的,可再申請研發費用150%的加計扣除。
4、更易獲得國家及資質認證;提升品牌形象;促進科技轉型;
5、提升市場價值,正面宣傳
三、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四、申請材料要求
(一)申請材料內容。
申請材料分為網上申請材料、紙質申請材料兩部分。
1、網上申請材料
企業在“政務平臺”上按高企認定申請模塊要求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
2、紙質申請材料
企業在“政務平臺”的填報材料,在地市審核通過后方可打印。申請企業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按以下順序,裝訂紙質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政務平臺”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上一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個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繳納人數匯總數截圖或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加蓋企業公章)。本企業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4)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的2013—2015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和附件)復印件。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企業自行選擇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經營不足3年的企業,按實際年度出具審計報告)和近1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7)研究開發活動材料:項目立項報告、中期檢查報告、結題驗收報告等。
(8)有效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摘要,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等材料。
(9)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專利、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發組織管理水平材料: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機構建設及設備設施、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創新創業平臺建立情況;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等材料。
(11)出具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人數等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附在專項審計報告后。
五、服務流程
初步評估申報高企可行性→簽署高企認定委托合同→成立項目小組→高企認定啟動會議→項目輔導(現場與遠程輔導結合,采用PDCA循環流程)→整理和編寫申報材料→網上申報及提交申報材料→審查認定→公示→備案、公告、頒發證書
發布時間:2016/10/17 10:49:42[ 打印本頁 ]